洮西小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作者:高雅婧|发布时间:2020/1/2 8:50:05 |4311次浏览
为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岗位管理和聘用制度,实现我校人事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根据省市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岗位设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调动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我校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按需设岗,科学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平稳实施。
三、岗位设置
本单位岗位设置总量为44个,包括管理岗位3个,专业技术岗位41个。其中专业技术岗位主系列是小学教师系列,其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数为41个,占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总量的100%。
(一)管理岗位等级和数量
岗位总数为3个,其中九级岗位3个。3人为双肩挑人员,执行专业技术工资。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和数量
岗位总数为41个,分高级、中级、初级三类。
1.高级岗位4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9.8%
其中:五级岗位1个,六级岗位1个,七级岗位2个。
2.中级岗位29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70.7%。
其中:八级岗位9个,九级岗位11个,十级岗位9个。
3.初级岗位8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19.5%。
其中:十一级岗位4个,十二级岗位3个,十三级岗位1个。
四、晋级条件
(一)管理岗位
满足上级规定的岗位基本任职条件,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规定执行。
(二)专业技术岗位
按《金坛市洮西小学专业技术岗位内部各等级聘用条件的实施意见》执行(见附件1)。
五、实施措施
(一)成立岗位设置领导组织
为保证工作顺利开展,学校成立两个工作组织。
1、成立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协调与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方案制订、指标核定、数据汇总、材料上报和聘用合同签订等工作。
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王小俊
副组长:刘小卫、赵志胜
组 员:胡伯明、王照虎、李俊华、许战光
2、成立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评定委员会,具体对符合学校晋级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按不同职级分别打分,评定教职工专业技术岗位等级。
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评定委员会成员如下:
王小俊、刘小卫、赵志胜、李俊华、王照虎、胡伯明、许战光、高雅婧、史文娟、高婷、陈林慧
(二)确定岗位等级评定条件
根据《关于印发〈常州市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技术岗位内部各等级岗位聘用条件(试行)〉》(常教人〔2010〕10号)的通知精神,以完成本岗位工作所需的学识、才能、技术和经历为前提,以岗位工作需要为依据,从本单位人员的实际出发,制定符合学校发展的岗位等级具体评定条件。
(三)编制岗位说明书
结合《关于印发〈常州市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常人社发(R)〔2010〕7号)、《关于同意金坛市洮西小学岗位设置方案的批复》(坛人社发〔2011〕87 号)和《常州市教育局直属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晋级评分参考标准》,编制出两类岗位各等级的岗位说明书,明确设定岗位的工作性质、任职条件、职责任务、绩效考核标准等主要内容,作为今后人员聘用和管理的主要依据。(各岗位说明书见附件2)。
(四)设置岗位评定办法
召开岗位设置领导小组和专家评定委员会联席会议,参照《常州市教育局直属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晋级评分参考标准》,制定《洮西小学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晋级评分标准(试行)》。通过对教师“资历”与“实绩”进行分值量化和评委会综合考评相结合的办法确定岗位等级晋级人员。
六、岗位聘任程序
1、召开全校教工大会,公布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各等级的任职条件。
2、教职工填写岗位晋级申报表,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交校岗位设置领导小组办公室。
3、专家评定委员会根据岗位等级指标,结合岗位基本条件,对申报岗位晋级的专技人员打分(评分标准见附件3)。
4、学校岗位设置领导小组根据专家评定委员会的评分结果确定教职工岗位等级。
5、公示各等级教职工岗位聘任人员名单,时间为7天。公示期间,教职工如对岗位确定有异议,可向学校岗位设置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诉,由领导小组复议。
6、公示无异议后由校岗位设置领导小组组织教职工签订岗位聘任合同和岗位说明书,同时变更聘用合同。
7、学校完成岗位聘任后,按规定报教育、人社部门检查验收及认定。
8、签定聘任合同。
七、关于岗位聘任实施的附加说明
1、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合同期限:高级岗位期限3年,中级和初级岗位2年。岗位等级无变化的教职工仍须签订岗位聘任合同和岗位说明书。
2、在本聘任周期1年内退休的加8分,2年内退休的加5分,3年内退休的加3分(限首次)。评聘时高级年满57周岁的男教师和52周岁的女教师,中初级年满58周岁的男教师和53周岁的女教师,如果已聘为现职最高档,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可不参加周期评定,保留所聘的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等级。
3、2006年7月1日—2010年12月31日到达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按在职人员条件打分,达到在职人员所在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最低分者即进入该专业技术岗位等级,但不占在职人员岗位。
4、若有违反《金坛市洮西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发放办法(修订)》“师德奖”条件的人员,岗位聘任时实行一票否决。首次聘任同一层次岗位,按照先高后低的聘任顺序操作。打分中如遇同分,按照任职年限、专技工作年限、所获荣誉级别先后排序进行聘任。
5、首次聘任按照“先入轨,后完善,再规范”的原则,参照《金坛市洮西小学专业技术岗位内部各等级聘用条件的实施意见》和《金坛市洮西小学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晋级评分标准(试行)》前(4)和第(6)项以及第(5)项中的①②执行。
6、首次聘任中涉及的年龄、教龄、职龄以及荣誉的获得时间均以2010年12月31日为界。
八、本方案中如有未尽事项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或由校岗位设置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九、本实施方案的解释权归洮西小学岗位设置领导小组。